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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巾帼文明岗基本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1 15:24:34 | 阅读:517次 
 

一、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巾帼文明岗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人员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1、中心人员都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要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每季一次,每次学习一般在每月的岗位会议上,具体时间按岗务会议决定,并提前一天发出通知,确定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

2、办公室负责制订中心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围绕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类业务知识和中心的重点工作等,开展研讨,各岗位成员要踊跃发言,互相切磋交流,共同提高。

3、中心指定专人进行现场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内容、考勤情况等详细记录,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如有缺席会记录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等,以便查阅。

4、学习材料归档制度,学习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归档,以供借鉴和保存。各岗员要做好笔记,记录自学体会,做到学习有材料、听课有笔记、专题性或阶段性学习有体会文章。

二、首问责任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气动中心的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1
、第一个接受群众询问(包括电话、邮件或其他方式)询问岗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
、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耐心地解答问题,认真处理或提请相关人员处理询问人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并对询问人或来访者负责。
      3
、首问责任人对询问人或来访者的咨询、投诉或所申办的事项,如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时、准确地答复办理;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4
、对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事宜,要指引询问人到相关的部门,不允许不理睬或称不知道。
      5
、如来人联系询问的事宜确实不属于质监职责范围的,要有礼貌地说明无法受理的原因,以取得理解。
      6
、对于来电所联系询问的事宜,不属于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礼貌具体地告知受理部门名称、电话号码。
      7
、发现有不负责任、办事推诿或与群众争吵等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社会监督制度

1、建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不定期走访客户,交流与沟通中心检验、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向企业发放检验、服务质量意见征求单,征求对中心服务质量意见和建议。

3、认真执行收费标准,中心大厅设立LED显示屏,公开气动中心检验项目的收费,做到收费规范合理,

4、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a、严禁收受企业人员礼品礼金;

 b、严禁向企业人员推销资料与商品;

   c、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考核制度

1、考核工作可以结合局本年度总结同时推进。
        2
、考核工作先由个人作出自评,然后由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评议。
        3
、参岗人员在巾帼文明岗活动中表现突出,文明岗领导小组应报请局领导给予一定奖励。
        4
 考核内容和评分表附后。

五、会议制度

1、会议由岗长主持,全体岗员成员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日期前一天会通知。

3、会议主要任务:

a.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及分局贯彻精神的具体措施

b.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c.各岗位汇报、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问题,布置下阶段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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