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委托、仲裁检验的产(商)品出具检验报告,保证检验数据准确,结论可靠。对有异议者,负责解释或复检,若确有错误立即改正,并免收检费。
送检产品检验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特殊要求的检验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有超过规定期限的,按下列标准补偿用户:
1、拖延1-8个工作日的,减收10%的检验费;
2、拖延9-15个工作日的,减收30%的检验费;
3、拖延16-22个工作日的,减收50%的检验费;
4、在规定的保存期45个工作日内丢失样品,按原值1.5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