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市监〔2022〕48号文件,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气动产品质检中心开展2022年乐清市生产领域气动元件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任务。本次监督抽查是对乐清市企业生产的气动元件进行监督抽查,共计20个批次。
本次抽查按照GZ344603气动换向阀915-2020《浙江省气动换向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344601气缸915-2020《浙江省气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344605气动管接头915-2020《浙江省气动管接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和JB/T 6378-2008《气动换向阀技术条件》、JB/T 5923-2013《气动气缸技术条件》、JB/T 7056-2008 《气动管接头 通用技术条件》等所规定的要求,分别对气动换向阀、气缸和气动管接头等气动元件产品进行检验。
中心通过统筹规划和部署,11月中旬开始安排抽样人员赴乐清开展监督抽查工作,12月底顺利完成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并将检验数据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至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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