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等效采用欧洲标准EN 563:1994《机械安全可接触表面温度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工效学数据》。
本标准与EN 563主要有以下五点不同:
将引用标准的导语按GB/T 1. 1-1993进行了修改;
将引用的三项欧洲标准改为相应的国家标准;
在引用标准中取消了在EN 563:1994正文中未出现的prEN 614;
原标准EN 563:1994提示的附录A是EN 563的科学背景,提示的附录F是参考文献,均与实施本标准无关,予以删除;
依据标准范围的限定,删除了烧伤风险以外的疼痛方面文字。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与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铭续、李勤、石俊伟、马贤志、逢征虎。
具体内容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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