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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制定五项气动产品省级评价规则制(修)订项目通过评审专家组评审
发布日期:2015/6/20 9:58:12 | 阅读:652次 
 

为了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产品质量,规范气动产品市场,提升气动产品质量,逐渐缩小其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国家气动产品质检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制(修)订5项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中心的制(修)订申请。

2015619,《浙江省气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等4项产品评价规则的评审会议在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举行,浙江省质监局监督稽查处领导沈卓、奉化市质监局孙明锵局长参加了本次会议。7位评审组专家(见表1)参与了本次评审,会议由中心主任路波主持。

在评审会上,首先,孙明锵局长致辞,简要介绍了中心发展历程、395个项目的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检测、咨询服务、参与制(修)订21项标准,指出气动元件行业中心在奉化正在逐步形成。省局监督处沈卓表示,浙江省气动产品质量监督评价规则统一规范了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和质量判定,是今后我省气动产品质量判定的依据,为全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中心副主任惠伟安简要介绍了气钻产品等四个评价规则的起草背景、意义、目的等内容。评审组专家对4项产品评价规则项目设置的合理性、检验依据的有效性、判定的合法性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修改后同意4项产品评价规则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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