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JB/T 5131-1991《气镐用镐钎》。
本标准与JB/T 5131-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增加了前言部分;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828";
——删除了原第4章的4.4;
——将第5章的“检验方法及验收规则”改为“验收规则”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通化市风动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JB/f 5131-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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