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 JB 1590—83的修订。为确保专业产品型号的编制具有连续性,便于专业产品的管理,因此本次修订是对原标准加以补充完善,并贯彻了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而对标准结构未作根本性改变。
为了确保贯彻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后,使产品型号中的主参数代号与原标准编制取得一致,原用“kgf”为力的单位的,现改为“10N”为单位,原用“kgf·m”为冲击能量单位的,现改为“10J”为单位等。
本标准在 JB 1590—83 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章,即第1章范围、第2章引用标准。
本标准贯彻了 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 1 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 GB/T 1.22—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单元:标准内容的确定方法 第 22部分:引用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JB 1590—83。
本标准由全国凿岩机械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宝玉、张玉成、陈兰芳。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75 年,第一次修订于 1983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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